近日,文山中院驻祥启工作队员协助村委会成功化解了一起堂兄弟之间的荒地争议纠纷。
祥启村委会上冲革村村民陆某甲和陆某乙系堂兄弟关系,二人均已年过花甲,均在村里以种地为生。多年前陆某甲的父亲在村子背后一地名为冬瓜冲与花脸冲岔路口的荒山上开垦了一片土地用来栽种庄稼,后来陆某乙的父亲也在陆某甲父亲开垦的土地旁边占(做了标记)了一块地,欲用于开荒种植,但一直未真正开垦种植过。而陆某甲父亲开荒的这片土地一直由陆某甲家耕种至今从未间断过。陆某甲父亲去世后,就由陆某甲继续栽种。在此过程中,陆某乙认为陆某甲多年来不断扩大耕种面积,已侵占自家的土地,于是在2023年请挖掘机来开挖其认为已被陆某甲侵占了的土地。为此双方发生纠纷,陆某乙向祥启村委会告知了该情况,并请求村委会帮助调解解决。
得知该纠纷后,祥启村委会及驻村工作队员立即前往该村,向村干部及知情人了解情况。经过调查得知,双方是堂兄弟关系,平时并没有其他矛盾纠纷,双方还没有闹到无法缓和的地步。于是,村委会工作人员和驻村工作队员组织兄弟二人展开调解工作。
调解中,工作人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为他们讲述兄弟情谊重于利益的道理,逐步让兄弟二人放下心中芥蒂。随后,在分别听取双方意见时,陆某乙表示自己还是愿意放弃该地块的耕种,一方面自己的父亲在标注该地块时,面积也不大,且长期放荒从未栽种过,另一方面是觉得陆某甲长期侵占了自家的土地,为了争一口气才叫挖机来平整了土地,只要陆某甲把请挖机支出的费用500元支付给陆某乙就可以了。得知该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找到陆某甲商量,向陆某甲释明能不能让他出一部分挖机工费,目的是给陆某乙让出土地,将事情一次性解决,以免再起纷争。最后,在驻村工作队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陆某甲向陆某乙支付260元的挖机工费,陆某乙在该争议地上不再享有土地权利。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报送单位: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报送人:贾子仪
供稿人:陆启慧
审核领导:陆玫、赵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