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云26破1号
本院根据文山州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2月14日裁定受理文山州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2月14日作出(2023)云26破1号《决定书》,指定文山州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文山州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2023)云26破1号
本院根据文山州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2月14日裁定受理文山州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2月14日作出(2023)云26破1号《决定书》,指定文山州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文山州宏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