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执行局长接待日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畅通当事人诉求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力推进执行公开,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3年1月至12月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一(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月:1月9日、1月16日;
2月:2月6日、2月20日;
3月:3月6日、3月20日;
4月:4月3日、4月17日;
5月:5月8日、5月22日;
6月:6月5日、6月19日;
7月:7月3日、7月17日;
8月:8月7日、8月21日;
9月:9月4日、9月18日;
10月:10月9日、10月16日;
11月:11月6日、11月20日;
12月:12月4日、12月18日。
二、接待地点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和解室。
三、来访须知
1.接待实行预约制,请来访当事人于接访前一日向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登记预约,预约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姓名、执行案号、联系方式、简要诉求。预约电话:0876-2199038。
2.当事人来访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执行材料到诉讼服务中心登记、排序、候访,根据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接待。
3.同一案件或事项,涉及多个当事人的,须推选来访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2人。
4.来访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严格遵守文山市疫情防控要求,并如实报告是否患有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服从组织人员管理指挥、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者无理纠缠。
5.来访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有关情况(问题)和提出相关意见。
6.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