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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破产重整 优化营商环境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竞争+摇号”方式选定破产重整管理人
作者:贾子仪  发布时间:2022-08-09 15:09:24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8月7日,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招募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评审推介会。共26家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本次评审推介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明同志主持会议,部分审判委员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州中院督察室的杨武文、高达辉两位同志负责全程监督。

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12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36196.3941万元。近年来,由于经营方面的原因,该公司债务缠身,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424.97%。为此,该公司的债权人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州中院申请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2022年7月19日,州中院依法审查后裁定受理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于7月21日对外发布了《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加选任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公告》,多家机构积极踊跃报名

州中院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推介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为真正评选出合适的管理人,专门成立由破产案件合议庭成员、部分审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会场做到全程录音录像,专人监督。

推介会上,在监督员和所有参会人员的现场监督下,摇号、展示、评分、抽签等环节顺利完成,参加会议的26家社会中介机构也分别结合案件特点,从专业水准、从业经验、机构规模、团队设置、管理建议、工作方案、履职评价、经费保障、初步报价等方面,通过PPT演示的方式,充分展示了自我。州中院在本次评审推介会中充分发扬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精神,各个环节有序衔接、快速推进。并根据总得分高低排序,在前3-5名优秀中介机构中,通过摇号的方式最终确定管理人1名和备选管理人1名,并现场宣布了管理人选任名单。

文山法院首次采用“竞争+摇号”方式选定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充分保障择优选取中介机构,将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有效提高了破产管理人选任的效率、透明度、公信力。下一步,文山法院将以此次破产重整案为契机,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理解、支持和帮助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为文山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送单位: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报送人:贾子仪

拟稿人:贾子仪

审核领导:邹祖俊、陆玫


 
责任编辑: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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