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文山中院聚焦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全面抓实审判管理工作,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审判效果全面向好。相关工作经验多次被文山州和省高院转载宣介,省内红河、保山、丽江等多地法院主动联系前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底在全国审判管理动态专刊登载,专版向全国法院推广介绍。2022年1月,文山中院审限管理经验文章《真抓严管 审判效率迈上新台阶》被中共文山州委弘扬“老山精神”和“西畴精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领导小组评为文山州2021年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典型示范案例。
附:(全文)
真抓严管 审判效率迈上新台阶
针对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压案不查顽瘴痼疾整治中集中反映出来的各类审限管理问题,文山中院统一思想认识,将法官为当事人高效解纷比之于医生及时为病人看病就诊,从人民群众对高效审判的迫切需求为出发点,充分认识到审判效率对涉诉人民群众的重要意义,通过结合工作实际,对症施策,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措施,主要工作特点如下:
一、多方深入调研,切实找准症结
文山中院通过对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压案不查暴露出的审限管理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剖析根源,找准问题症结。一是审限变更特别是扣除审限类案件的启动和恢复审批不规范,导致扣除审限存在较大弹性空间。如因鉴定扣除审限,开始时间是以当事人申请还是以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两者有时存在较大差异。审限恢复方面,以全州截至8月的19件因鉴定长期未结案件为例,用时达6个月以上15件,占比78.95%。15件中截止目前尚有5件未出鉴定结果,其中3件鉴定时长已接近1年。审限一旦扣除,审限停止,“扣除积极,恢复消极”“放任不管”的情况普遍存在。二是延长审限随意性较大,滥用案件疑难复杂理由。部分承办法官由于存在畏难、拖延心理,对未结案件采取延长审限的手段进行“技术性”处理。上述问题直接导致部分案件成为审限变更手续“合规”的“隐形超审限”长期未结案件。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简章立制
在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文山中院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有用有效为出发点,以根治和防范为目的,出台了《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通知》,精准简章立制,彻底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一是审限管理规定执行落实始终坚持以“三严三实”为原则,“三严”即贯彻落实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必须严密,审限责任必须严厉;“三实”实在变更事由必须符合规定,实在变更材料审批必须齐全,实在变更事项必须经得起检验。二是针对以往院庭领导囿于本部门案件,对延长审限案件审批往往流于形式的问题,审限管理规定将所有延长审限案件的审批权限上提一级,一律由院长进行审批,并要求承办人向院长当面汇报阐述延长理由,彻底清除延长审限中的“杂质”。
三、创新管理模式,确保落实见效
制度为先落实为重,再好的制度也需落实执行到位。为确保审限管理规定落地见效,彻底根治审限顽疾,文山中院聚焦问题,创新审限管理工作方式。一是充分发挥审管办对审限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由审管办承担“审限秘书”工作职责。审限变更案件报院领导审批完毕后,承办人将审限审批表及审限变更材料导入系统,由审管办进行系统审批。审批坚持以“细”为工作原则,以“严”为工作要求,再次对审限变更材料进行复核,若发现材料存在问题一律作退回处理并在系统中予以登记说明。审管办由院长直接分管,确保“审限秘书”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审限秘书”将审管办的审限管理从单纯的事后通报改为事前提醒预防与事后督促通报相结合,有力促进审限变更审批实体化运转。二是创新审判质效通报方式,在传统纸质数据通报的基础上开展现场通报加培训的方式,利用全州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的机会,为全州干警培训讲解,切实做到培训到位,通报见效。
通过一系列工作措施,审限变更“三严三实”落实执行到位,审限管理顽疾整改成效显著。据省高院通报,截止8月底,两级法院审限内结案率99.30%,排名全省第一位;平均审理天数也降至49.17天。文山中院延长审限案件从去年同期的175件减少至54件,同比下降76.42%;长期未结案件也从之间的边清边积存量不减到目前的多期无新增案件,审限管理源头治理功效成效明显。
报送单位: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报送人:贾子仪
拟稿人:贾子仪
审核领导:陆玫、赵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