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隆冬时节,白雾缭绕。广南县者太乡崇山峻岭之中蜿蜒盘旋的公路上出现三辆警车,一群特殊的人。车灯或明或暗,星星点灯,他们要驶向何方?这群特殊的人就是广南县法院的全体执行干警,他们戎装出发了!前往者太乡所在地执行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
(整装待发)
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广南县法院的执行干警起早贪黑,不辞辛苦,牢固树立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决心,执行案件不断取得新突破。王某亮与王某泽、王某洪亲三兄弟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的强制执行就是其中之一。2017年6月7日,原告王某亮与被告王某泽、王某洪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经广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王某泽、王某洪停止对原告王某亮位于广南县者太乡平享小组(乡政府所在地)的宅基地的侵害,并于判决生效五日内清除宅基地内西侧三个基坑的填埋物。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某泽、王某洪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王某亮于2017年11月9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日,广南县法院依法受理此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向被执行人王某泽、王某洪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对其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进行释法析理,但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大,拒不主动履行,且态度恶劣。为维护法律尊严,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该案实施强制执行,清除基坑内的填埋物。通过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沟通后,制定了周密的强制执行方案,决定2018年1月10日采取强制执行行动。
(执行现场)
(执行干警耐心做被执行人工作)
由于近期恰逢到者太乡的道路施工,又值雪雨天气,道路湿滑,执行车辆在到施工地段时多次打滑,经过2个多小时的艰难行程,执行队伍准时到达执行预定地点与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所、民兵应急分队人员汇合,按预定的执行方案,一组对执行现场进行警戒,随即开展强制执行,另一组控制被执行人王某洪,将其限制在家中,并耐心向其析理释法,稳定其思想情绪,经过做工作,被执行人王某洪表示积极配合法院强制执行。经过6小时的连续作战,6.5立方米的填埋物全部清理完毕,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某亮,该案圆满执行,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又为广南县法院与多部门执行联动积累了宝贵经验,打响了新年伊始强制执行第一枪。
(作者单位: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