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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人民法院借助“12.4宪法宣传日”,向社会公布第三批失信人员信息
  发布时间:2016-12-08 15:34:16 打印 字号: | |

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近日公布了砚山县人民法院第三批失信人员名单,对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老赖进行了惩戒措施,并督促老赖履行义务。

借助12.4宪法宣传日活动,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街上向社会公布了第三批老赖的人员信息。在宣传活动中,依托执行局制作的惩戒老赖漫画展板及执行干警执行过程真是写照,老百姓通过通俗易懂的漫画及照片,对法院执行工作及老赖惩戒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在宣传过程中,执行局干警耐心向老百姓发送诉讼服务宣传手册、执行宣传手册等材料,并向前来咨询的老百姓讲解法律知识及法院执行措施,向老百姓宣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产生的后果。

通过宣传活动,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邀请电视台记者对宣传活动进行了相关采访活动,电视台记者向老百姓李大姐进行采访,李大姐向记者说,“自己对老赖深恶痛绝,有些老赖在有困难的时候自己好心相助,困难过后,老赖确成了大爷,借出去的钱却要不回来了。现在好了,法院执行局通过这么多的执行手段对老赖进行惩戒,如果老赖不还钱,那么其要承受各种禁止,对其心理及行动必将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点赞”。

本次宣传活动,前来参观的老百姓达到了260人次,其中行局干警向40人次进行了耐心解答。向老百姓发放人民法院诉讼宣传手册、人民法院执行宣传手册、诉讼风险提示手册等材料2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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