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那年,未能圆大学梦的我,怀着一颗失落的心参加了工作。当时,对于才高中毕业,没有社会经验,甚至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的我而言,法院工作是那么的陌生,电影中的黑脸包公,铁面判官的无私、冷酷形象让我畏惧。可报到的那一天,法院领导和老同事的亲切面孔却让我感受到了法院大家庭的温暖。
从此,我的人生与法院结下了不解之缘。报到上班后就被分配到刑事审判庭,在老庭长和同事们的孜孜教导下,勤奋好学的我,惭惭对法院的工作有所了解,并热爱上了这一职业。刚开始工作的几年非常辛苦,那时我们的审判方式除了公诉案件外,全部是当事人一纸诉状,就让法院跑断腿。办案都要亲自去调查取证,而下乡又全靠走路,一天连续走上几个小时已属平常事,可以说每一件案件的结案卷宗都凝聚着承办法官艰辛的汗水。当时尽管法院工作清贫,工作环境条件差,但我打心眼里为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感到骄傲和自豪,因为法官这一职业,身系天下之安危。身披法袍,佩戴天平,手持法槌,让罪犯得到惩罚、让冤屈得到雪洗、让正义得到伸张,让一切黑暗和罪犯在我们公正严明的法眼中无立足之地。
如今,二十个春秋已过,审判方式的改革,工作环境的改善,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以及那一桩桩、一件件审案经历,让我更加明白,做一名好法官,不仅必须具备正确辨别案件事实和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还得具备丰富的社会阅历。人们渴望公正,所以走上法庭,人们相信法治,所以选择诉讼。虽然每个人的文化层次和生活背景不一样,但人们内心深处对平等和正义的渴望是相同的,官司无论大小最终都必须体现公正。做一名好法官,还得让广大诉讼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和关怀。一个绝情寡义的人,做人都做不好,就更不能做个好法官了。法官要有情、有义、有爱心,对每一位当事人都应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义、彰之以法。要做好这两点很难很难,需要毕生的努力,但我不后悔,不后悔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更不后悔拥有这毕生的追求。(作者单位: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